转发:关于对教学类研究及成果转换科研积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2-01 11:02:00 作者:本站记者 浏览量:3066
关于对教学类研究及成果转换科研积分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促进学校科研跨越式发展,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激励教职工从事科研和教学成果等的研究,提高学校的知名度,推动学校科研和教学工作迈向更高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对教学类研究项目和成果转换科研积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成果的认定:各学院将有关教学成果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估科,教学评估科根据教师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认定。
二、转换方式:教学评估科将认定成果的详细汇总材料(纸质和电子稿),交科技处成果科和项目科录入科研成果管理系统。
三、转换范围:1、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教学研究项目(含精品课程项目);2、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教学成果奖和大学生科技活动奖;3、公开出版的教材。
四、科研积分标准:参照2004年《澳门8858cc永利科研和学术工作积分标准》执行。
科技处、教务处
200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