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程网报及考试组织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5-07 11:42:46 作者:自考办 浏览量:6245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程网上报考和省考课程考试组织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省考课程网上报考和考试组织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做好省考课程考试组织工作
(一)各助学中心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负责落实好省考课程考试组织工作,每次考试前务必成立中心考务委员会,并在考前组织召开考务会,组织召开监考教师培训会,做好考生考风考纪教育,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并主动向上级领导汇报考试组织各项工作的要求及安排,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在省考课程考点设置工作中,我校将严格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院校校外教学站点管理办法》(川教考院〔2015〕7号)要求对各助学中心全面清理,不符合相关规定和办学要求的一律按规定处理,禁止任何助学中心建立点外点。
省考课程考试必须安排经我校认定的助学中心考点内进行,且必须符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考场条件,凡未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设置考点和组织考试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三)各助学中心须提前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培训和指导以及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相关人员、设备设施及数据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省考课程网上报考
省考课程报考前,各助学中心需提前将允许报考考生名单或考生报考课程的基础数据上报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报考省考课程的考生只能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本专业当次省考课程安排表中选择报考及缴费,成功缴费后才能确认为报考成功。学校管理端网址http://wbadmin.zk789.cn,考生网报网址http://wb.zk789.cn。省考课程网报结束后,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会在网报系统中下载报考数据并公布。
三、省考课程考试组织管理
(一)各助学中心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组织安排笔试考试。省考课程笔试试卷由我校按要求统一印制、装袋、密封并统一下发。试卷下发考点后须存放保密室并入柜。各助学中心要加强对试卷的保管、分发以及答卷和余卷的回收、保管等环节的工作。试卷保管要由专人负责,要明确工作任务并责任到人。
(二)从2017年7月开始,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省考课程考试中将对《英语(一)(00012)》、《基础会计学(0004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大学语文(04729)》、《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等课程实行计算机考试,不再安排笔试。
各助学中心应做好机(网)考的准备工作,并在考前一周通过机(网)考服务平台设置导入相关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028zk.net。机(网)考考点设置要求见附件1。
(三)各助学中心要严格按照我校自学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省考课程的考试。考前须制定组考方案,加强对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的培训,确保每一位监考教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
(四)所有参考考生本人必须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入场并签到方能参加考试,考生照片有误者不得参加考试(签到表格式见附件2))。
(五)监考人员应按我校自学考试省考课程考试要求,维护好考场的正常秩序。
(六)考试期间,我校将安排人员对考点进行督考巡视。